政府繕校員協會是一個按職工會登記局條例成立的工會組織。一九七四年成立之初,名為「政府繕寫員協會」。及至一九八四年,由於職系正式定名為「繕校員」,因此改名為「政府繕校員協會」。

宗旨

本會宗旨如下:

1.      確保香港政府屬下所有繕校員具有一個完善的組織。

2.      協調關係及盡量以和平協議的方式解決繕校員與香港政府同事間或與其他僱員的糾紛。

3.      促進本會與政府間的了解及互敬的精神,並建立一個認可及永久性的組織,以便與政府商討一切事項,尤以與繕校員有關的事項為然。

4.      在可能範圍內,保持及改善香港政府各機關內繕校員的工作效率。

5.      汲取會員的寶貴意見及經驗,為全體會員謀福利。

6.      在釐定及屐行工作條件方面,設法使會員承擔更大的責任。

7.      鼓勵會員進修並促進繕校員工作的技巧。

8.      申張會員有關改善辦事處組織的意見,並促請當局考慮彼等的建議。

9.      提高會員的專業地位,務使會員職責的重要性獲得承認,為彼等爭取公平合理的薪酬及工作條件。

10. 將會員對繕校員的職責、福利及服務條件等事項所提意見轉呈政府。

11. 與意欲提高繕校員地位的其他協會或團體聯繫起來。

會員資格

凡任職為香港政府繕校員的人士均可加入本會成為會員。

會費

*    會員於入會時須繳交會費每年30圓正,其後則於每年四月一日到期前繳交。

*    收到會費後,主席、副主席、秘書、司庫均有權簽發會員證。會員證可作為收據之用。

會員權責

    凡合格會員均應履行會員的義務,並有資格享受本會會員的一切權益。

義務:

*    每年依期繳交會費

*    出席周年會員大會及特別會員大會

權益:

*    可獲參加選舉及投票選出執行委員會委員的資格

*    獲發本會編印的《會員通訊》

*    優先參加本會舉辦的活動

*    獲發工聯咭(報讀工聯會課程及購物優惠)

聯絡本會

本會的電郵地址為:mail@calligraphist.org,會員如對會務有任何意見、問題或投稿,歡迎利用這個電郵地址電傳給本會。或致電與各執行委員聯絡。